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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mo的老公有澳洲居留權,國籍是中國大陸,為了讓老公來台灣陪伴amo生產..
.........
首先,2014/7月,老公自己像坎培拉辦事處,先辦理了觀光簽證來台.留15天~
mo希望老公能陪一個月...所以準備幫老公弄..
但是,遇上了麻煩>_<.....
因為觀光簽已經下簽了,必須先把原來的簽證取消才可以申請新的簽證才行...加上老公住澳洲,必須退回辦事處重新申請.
但是,mo的預產期快到了~根本就來不及.....
雖然不知道行不行得通....但..只好等老公入台之後,在一同把觀光簽遞交出去作廢.然後重新再申請團聚簽~
到時再po上來....
.....................
『大陸人士來團聚』需要準備的東西有:
1.申請書,照片一張
2.大陸地區身分證影印本
3.保證書
4.台灣配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本,影本
5.經海協會驗證之公證書
6.台灣地去人民申請大陸地區配偶來台團聚資料表<第一次申請才需要附上呦...>
7.證件費600元新台幣
8.掛號回郵信封<自取者免附>
in my case...
amo跟老公已經在坎培拉通過面試~也在台灣登記結婚了~應該是不需要在面試一次~所以...
附加提供了:
1.駐澳臺北經濟辦事處的面試通過資料
2.我的醫療診斷書,證明mo是懷孕的...
3.廢除觀光簽,申請團聚簽的報告書
4.老公的居留權合格書
希望一切順利..........待續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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